商、西周时为邹侯国地。春秋时齐景公筑邹之长涂,邹关(今隘阜口)之东始就平地,故名邹平。秦属临淄郡。西汉置邹平县(治所在今孙镇)、梁邹县(治所在今旧口),属济南郡东邹县(治所在今花沟),属千乘郡。东汉东邹县并入临济,邹平、梁邹2县自东汉迄三国魏均属济南国。西晋济南国改为济南郡,邹平县属之,梁邹县属乐安国。南朝宋废邹平县,而于梁邹城侨置平原郡,又于东南部侨置武强县(治所在今长山镇)、平原县(治所在今平原庄)。隋开皇十八年(598年)平原县移治于西汉邹平故城,故改平原县为邹平县。同年,将武强县改名为长山县。均属齐州,后改称齐郡。唐武德元年(618年)邹平、长山2县属谭州,八年(625年)谭州废,改属邹州,不久邹州废,邹平、长山2县又改属淄州。北宋邹平、长山2县仍属淄州。景德二年(1005年)邹平县治徙至今邹平县城。金属山东东路淄州。元宪宗三年(1253年)析邹平、章丘各一部置齐东县,与邹平县、长山县同属济南路,中统五年(1264年)长山改属般阳路,至元2年(1265年)齐东县改属河间路。明初邹平县、齐东县属济南府,洪武二年(1369年)长山县改属济南府。清代相沿不改。1913年邹平、长山、齐东3县均隶岱北道(翌年改称济南道)。
1945年10月齐东县解放,建立民主政府,齐东与邹平、耀南(长山)3县均属渤海行政区第三专区(1949年7月改称清河专区)。1950年5月清河专区撤销, 齐东县改属惠民专区,耀南县复名长山县,与邹平县同属淄博专区。 同年11月析长山县周村镇与张店合置张周市,属淄博专区。1953年7月邹平、长山2县划归惠民专区。1956年3月撤销长山县,并入邹平县;撤销高青县,并入齐东县;隶属均不变。1958年12月撤销齐东县,所辖之九户、青城、黑里寨、花沟、 魏桥、码头等6处人民公社并入邹平县,其余并入博兴县。与此同时邹平县转属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设置的淄博专区。 1961年6月淄博专区撤销转属、复置的惠民专区。 同年10月青城、花沟、黑里寨3个区划归复置的高青县。1967年惠民专区改称惠民地区,1992年3月更名滨州地区,2000年6月滨州地区撤销,改置地级滨州市,邹平县均属之。